《秧歌少年》入选全国广场舞展演推荐作品
我县原创作品《秧歌少年》
入选“全国广场舞展演”推荐作品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文化馆编排的原创舞蹈作品《秧歌少年》入选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国文化馆协会主办的“我和我的祖国”——文化新生活全国广场舞展演推荐作品,这是济南市唯一一件,山东省仅有9件。
活动前期,山东省文化馆在300余件作品中层层选拔、审核,优选出10件广场舞作品报送至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商河县文化馆排练的《秧歌少年》位列其中。今年7月,经过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国文化馆协会的专家审核、官网公示,共评选出100件推荐作品,山东省共有9件作品入选“我和我的祖国”——文化新生活全国广场舞展演推荐作品。
《秧歌少年》表演者来自商河县韩庙镇站南村回族少儿秧歌队,队员平均年龄10岁,朝气蓬勃、阳光率真。回族鼓子秧歌又被称为“疯秧歌”,其动作特点疯而不乱,狂而不散,铿锵有力,跌宕起伏。商河县文化馆派出专业舞蹈教师、非遗传承人及舞蹈专家,多次对站南少儿秧歌队进行专业辅导,并根据其特点精心编排,刻苦训练。
近年来,商河回族鼓子秧歌多次参加国家级演出,在2019年9月份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商河回族少儿鼓子秧歌获得表演项目比赛二等奖。
作为黄河文化的典型符号,商河鼓子秧歌多次代表济南市、山东省参加全国民舞大赛并获大奖,而且到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在世界上掀起了商河鼓子秧歌“文化潮”。
(县文化和旅游局 张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