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Mar 2, 2022 | 作者:
一、活动期间
2022年3月1日—31日。
二、宣传对象
广大商河市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单位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类市场主体。
三、宣传内容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商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优秀成果。
四、活动任务
1、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活动。(中心组、党支部)
将《条例》纳入3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
2、开展《条例》媒体解读活动。(业务科、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利用“商河文旅云”平台、“文化商河”“商河旅游”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宣传平台,设置专栏或专题,详细解读《条例》。
3、报送参评典型案(事)例。(审批科)
全县开展“十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案(事)例为近两年的经验做法或典型法治案例,涉及本单位政策出台、监管执法、行政审批、法律服务等某一项或某方面亮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含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典型意义等,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4、开展《条例》宣传基层行活动。(党支部、团支部、图书馆)
深入“双报到”社区、“第一书记”村、明辉文体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图书馆大厅等对外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材料,并利用厅内厅外电子屏等播放宣传标语或视频。
5、参与《条例》知识网上有奖答题。(办公室)
具体答题时间、方式待通知。
五、活动报送
3月22日前报送典型案(事)例、宣传月活动总结(均为电子版)。
联系人:李炜 白静
电 话:84881621
地 址:县政府南二楼法治宣传科
邮 箱:shxsfjpfb@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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