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搜索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Mar 2, 2022 | 作者:


一、活动期间

2022年3月1日—31日。

二、宣传对象

广大商河市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单位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类市场主体。

三、宣传内容

《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商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优秀成果。

活动任务

1、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活动。(中心组、党支部)

将《条例》纳入3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

2、开展《条例》媒体解读活动。(业务科、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利用“商河文旅云”平台、“文化商河”“商河旅游”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宣传平台,设置专栏或专题,详细解读《条例》。

3、报送参评典型案(事)例。(审批科)

全县开展“十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案(事)例为近两年的经验做法或典型法治案例,涉及本单位政策出台、监管执法、行政审批、法律服务等某一项或某方面亮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含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典型意义等,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4、开展《条例》宣传基层行活动。(党支部、团支部、图书馆)

深入“双报到”社区、“第一书记”村、明辉文体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图书馆大厅等对外服务窗口,摆放宣传材料,并利用厅内厅外电子屏等播放宣传标语或视频。

5、参与《条例》知识网上有奖答题。(办公室)

具体答题时间、方式待通知。

活动报送

3月22日前报送典型案(事)例宣传月活动总结(均为电子版)。

联系人:李炜  白静

 话:84881621

 址:县政府南二楼法治宣传科

 箱:shxsfjpfb@jn.shandong.cn